是的,2026年汽車以舊換新補貼要求舊車必須在2025年1月8日前登記在申請人名下燈具。這項規定是全國統一執行的硬性門檻,無論是選擇報廢舊車還是置換舊車,都必須滿足這一條件。隨著超過20個省份在2026年初陸續推出補貼細則,這個日期成了車主們享受政策紅利的第一道關卡。
政策硬門檻:2025年1月8日
根據商務部等8部門印發的《2026年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及多地官方解讀,舊車登記時間必須早於或等於2025年1月8日,且車輛需登記在申領人本人名下燈具。例如,北京市商務局明確提醒:“報廢的舊車或售賣的舊車應於2025年1月8日前登記在申領人本人名下”。這意味著:
- 如果你在2025年1月8日之後才購買或過戶得到一輛舊車,即使車況符合其他要求,也無法申請補貼燈具。
- 舊車與新車必須登記在同一人名下,不能變更所有人。
更關鍵的是,這一要求適用於“報廢更新”和“置換更新”兩類補貼場景,沒有例外。政策透過系統核查車輛登記資訊,確保時間節點準確無誤。
為何卡死這個日期?
設定2025年1月8日這個截止點,並非隨意為之燈具。核心目的是防止投機套利,確保補貼資金真正流向有長期換車需求的消費者。
想象一下,如果允許臨時過戶的舊車也能申領補貼,很可能有人為了套取補貼而專門收購舊車,短時間內完成過戶和置換,這不僅浪費財政資金,也背離了鼓勵消費升級的初衷燈具。
正如湖北省商務廳在政策解讀中指出的,這一規定“延續2025年政策要求,有效防止投機性囤車,確保補貼資金流向真正的剛需群體”燈具。所以,它更像一個過濾器,篩選出那些持有舊車滿一定時間、確有煥新意願的車主,讓政策效益最大化。
別忘了其他條件
除了登記時間,舊車和新車還需滿足一系列條件,缺一不可燈具。許多車主只關注了2025年1月8日,卻忽略了其他細節,導致申請被駁回。
舊車還需符合註冊登記年限要求燈具:
- 汽油乘用車:需在2013年6月30日前註冊登記燈具。
- 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車:需在2015年6月30日前註冊登記。
- 新能源乘用車:需在2019年12月31日前註冊登記。
新車條件同樣嚴格:
- 必須購買納入工業和資訊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車燈具。
- 新車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機動車登記證書》必須在同一省份開具或辦理,跨省購車無法享受補貼。
所有關鍵材料的取得日期必須在2026年1月1日之後,包括報廢證明、登出證明、新車發票和登記證書等。這意味著,即使舊車登記時間達標,但如果材料是2025年開具的,申請也會失敗。
如果你計劃在2026年換車,現在就該拿出舊車的《機動車登記證書》,仔細核對上面的登記日期了燈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