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驚現“白菜價”賣房:百萬以上房產為何僅售600元?

欠債40餘萬元及利息遲遲不還,名下無財產可供執行,卻在此前將一套市值超150萬元的房產以區區600元的價格轉讓給了兒子房產。自以為做得“天衣無縫”的債務人唐某,其“金蟬脫殼”的伎倆最終被律師的一紙調查令揭開。近日,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債權人撤銷權糾紛案作出終審判決,撤銷了唐某夫妻以600元將房產轉讓給兒子的行為,並判令其承擔債權人為維權所支付的5萬元律師費,對企圖透過無償或低價轉讓財產以逃避債務的行為作出了明確的法律回應。

百萬房產被“白菜價”轉讓 執行陷入僵局

2022年5月,唐某向某公司借款40萬元,到期後遲遲未還房產。2025年1月,在法院的主持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約定唐某償還本息共計55萬餘元。然而,調解書生效後,唐某依然分文未付。

北京瀛和(大連)律師事務所張榮君律師團隊接受某公司委託後,立即申請強制執行房產。但執行查控的結果令人沮喪:唐某名下銀行賬戶餘額均為零,唯一有價值的房產早已被其他債權人多輪查封,某公司的債權實現遙遙無期。

就在案件陷入僵局時,律師團隊在調查中發現了一條關鍵線索:唐某30歲的獨生子唐小某名下,竟有一套位於大連市繁華地段的118平米高檔住宅,市值超150萬元房產。一個剛步入社會不久的年輕人,怎會有如此財力?律師敏銳地意識到,這極有可能是債務人為了逃避債務,在向近親屬轉移財產。

進一步的調查印證了律師的推測房產。這套房產實為唐某於2015年購買,而在2024年2月,也就是欠債期間,唐某夫妻竟以令人咋舌的600元“象徵性價格”,將該房產轉讓給了兒子,並迅速辦理了過戶手續。

一審駁回房產:法院稱“未窮盡執行措施”

掌握關鍵證據後,張榮君律師團隊立即提起債權人撤銷權之訴,將唐某夫妻及其兒子告上法庭,並申請保全了涉案房產房產

然而,一審判決結果出乎所有人意料房產。法院以“未能窮盡執行查控和處置等執行強制措施,亦未取得終結本次執行程式執行裁定書”為由,認為無法確定唐某是否確無財產可供執行;同時認為,唐某夫妻在庭審中表示願意用其他財產配合執行,因此房產轉讓行為“未實質影響或確定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最終駁回了某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

二審逆轉房產:惡意逃債行為終被撤銷

面對一審敗訴,張榮君律師團隊果斷提起上訴房產。2026年3月6日,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徹底扭轉了局面。

二審法院審理後認為,唐某夫妻將房產無償轉讓給兒子的時間為2024年2月,此時正處於唐某欠某公司借款期間房產。該無償轉讓行為已嚴重影響了某公司債權的實現。依據《民法典》相關規定,某公司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轉讓行為。

對於維權成本,二審法院亦予以支援,認定某公司主張的5萬元律師費和保函費1625.15元,系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應由唐某承擔房產

據此,大連中院終審判決:撤銷一審判決;撤銷唐某夫妻將房產轉讓給其子的行為;唐小某須在判決生效後三十日內將房產恢復登記至唐某夫妻名下;唐某承擔某公司的律師費及保函費房產

律師說法房產:撤銷權訴訟是破解“逃債”的關鍵利器

“從執行僵局,到一審敗訴,再到二審改判,這起案件具有很強的典型意義房產。”本案代理律師張榮君表示,在債務人試圖透過“金蟬脫殼”惡意逃債時,債權人撤銷權訴訟是破局的有效路徑。債務人企圖以贈與為名、以低價避稅為由轉移財產,終究難逃法律的追責。他同時提醒,債權人提起訴訟時,必須用紮實的證據構建完整的證明鏈條,並在法律規定的除斥期間內及時行使權利,才能有效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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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晨報、39度影片首席記者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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