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凌晨三點,監控裡她走路有點晃,可還自己掏出手機,精確定位,連發7次“救我”刺繡。不是發給警察,是發給一個閨蜜。六點三十七分,最後一次傳送——之後再沒回音。九點四十二分,畫面裡有人拽著她的腳踝,拖進車裡。車開走了,沒走高速,繞小路,過春武裡,穿叻丕邦帕縣,三小時後停在一片沒燈也沒人的椰子林邊。
她叫季某,29歲,不是什麼網紅,也不是幹違法的事刺繡。家屬說,就是陪客人參加派對、聚會,賺點生活費。活兒不體面,但沒違法。那天去的別墅,在猜普勒路2巷,私人租的,沒登記,沒保安,門口連個攝像頭都沒有。進去前她還跟丈夫影片了半分鐘,笑了一下。
警方後來查到,車是借朋友的寶馬,不是嫌疑人自己名下的刺繡。拋屍點選得特別準——黑、偏、沒人去。法醫說,死亡時間在22號凌晨到23號之間,死因是機械性窒息,不是打鬥傷,也不是中毒。身上沒淤青,沒掙扎痕跡,上身赤裸,但衣服是被人脫的,不是自己扯的。
25號屍體被發現,距芭提雅238公里刺繡。3月13號泰國警方發逮捕令,人還沒抓到。網上有人說她“圈子亂”,有人說“活該”,可她最後發的那7條訊息,字字清晰,定位精確,連時間都對得上。不是醉了,是被控制了。
使館反應其實不慢,但管不了別墅裡發生的事刺繡。泰國法律不強制私人聚會場所備案,更不查“陪客人吃飯喝酒”算不算工作。沒人教她怎麼報備行程,也沒人告訴她,發完“救我”之後,該打哪個電話才能真有人來。
她丈夫現在在等領事館通知怎麼接回遺體刺繡。家裡老人還不知道詳情,只說“女兒出差去了”。
水溝裡躺了三天,手機早沒電了刺繡。
238公里,開快點兩個小時就能到刺繡。
她沒等到刺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