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聘條件和程式公佈!青島啟動“科技副總”選聘工作

近日,青島市科技局聯合市委人才辦正式印發《關於開展“科技副總”選聘工作的實施方案》,標誌著我市“科技副總”選聘工作全面啟動科技

“科技副總”是指從高校、科研院所選聘的高層次科研人員到企業兼任技術副總、研發總監、副總工程師等職務,幫助企業制定創新發展規劃、開展技術研發、解決技術難題,推動企業與高校院所共建創新平臺、引進培養創新人才、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科技

選聘條件和程式公佈!青島啟動“科技副總”選聘工作

《實施方案》明確“科技副總”應在國內高校、科研院所全職工作並簽訂2年及以上聘用合同;一般應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階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等科技。聘期一般不少於兩年,原則上每年為企業服務時間不少於3個月。明確了“支援企業聯合‘科技副總’申報市級科技計劃專案;支援符合條件的‘科技副總’申報市級人才計劃和省級以上人才專案”等支援措施。

下一步,市科技局將會同市委人才辦,廣泛徵求我市企業“科技副總”崗位需求,面向省內外高校、科研院所釋出,進一步搭建對接平臺,助力科研人員與企業雙向奔赴,推動科技創新要素在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之間雙向流動,促進科技成果高效轉化應用,力爭到2028年,在全市形成一支緊密聯絡高校院所與企業的“科技副總”專家隊伍科技

(半島全媒體記者 王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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