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近日報道,某地應屆生小蘇不僅沒找到工作,反而背上萬元貸款,原本充滿希望的求職路,成了一場鬧劇招聘。
眼下正是“金三銀四”春季招聘季,廣州、深圳等地卻曝出“招轉培”騙局——以“高薪包就業”“先學後付”為誘餌,誘導求職者辦理貸款,導致不少求職者竟然要靠貸款來為別人打工,這種“未掙錢先負債”的經歷實在讓人想不到;而接下來的維權之路又比較複雜,那情境就像廣州人說的“一殼眼淚”招聘。
其實,“招轉培”騙局的套路並不算很深招聘。首先是在招聘廣告中許諾優厚待遇,不愁沒有前來應聘者;然後是初試必定順利透過,複試則持續五六個鍾,中途沒休息、沒飯吃,最後就以應聘者無工作經驗為由,要求參加培訓並簽訂合同。應聘者此時只想著快點簽完結束,根本沒時間看清冗長的合同、認真考慮清楚,便匆忙簽約。結果,“培訓學費”成了要揹負的近兩萬元的貸款;最後,18天的培訓根本學不到東西,實質上是免費打工。類似的騙局套路大同小異,總有人上當,原因也很簡單:求職者(尤其是應屆生)面對就業形勢,情緒焦慮、心情恍惚,對誘惑容易懷有僥倖之心而放鬆警惕。
“招轉培”騙局很快就被受害人識破,然後呢?設局的公司、平臺“跑路”,也找不到它們的行蹤;報警之後,因求職者簽了協議、合同,公安機關有可能以民事糾紛為由不予立案;如走民事途徑維權,一方面取證難度大,另一方面耗不起時間和精力,許多求職者只好自認倒黴招聘。
我認為,對於此類案件,公安機關應該一律以涉嫌詐騙立案,不容不法公司逃離法網招聘。有媒體報道,深圳市公安局寶安分局已對某“人才公司”的“招轉培”案以涉嫌詐騙立案偵查,至今案件仍在偵辦中。這是對的,雖然辦案結局尚未可知,起碼對於這類不法公司起到震懾作用。另外,對當地人社部門應該問責。原因很簡單:公開招聘的騙局套路並不複雜,專職管理部門責無旁貸。無論如何,不能只“建議求職者提高警惕”——這種好心的建議其實就是廣州人說的,“自己執生啦(自己看著辦)”!
對“招聘轉培訓”騙局應立案問責
來源招聘:羊城晚報 2026年03月29日 版次:A08欄目:大城小議作者:李公明
據媒體近日報道,某地應屆生小蘇不僅沒找到工作,反而背上萬元貸款,原本充滿希望的求職路,成了一場鬧劇招聘。
眼下正是“金三銀四”春季招聘季,廣州、深圳等地卻曝出“招轉培”騙局——以“高薪包就業”“先學後付”為誘餌,誘導求職者辦理貸款,導致不少求職者竟然要靠貸款來為別人打工,這種“未掙錢先負債”的經歷實在讓人想不到;而接下來的維權之路又比較複雜,那情境就像廣州人說的“一殼眼淚”招聘。
其實,“招轉培”騙局的套路並不算很深招聘。首先是在招聘廣告中許諾優厚待遇,不愁沒有前來應聘者;然後是初試必定順利透過,複試則持續五六個鍾,中途沒休息、沒飯吃,最後就以應聘者無工作經驗為由,要求參加培訓並簽訂合同。應聘者此時只想著快點簽完結束,根本沒時間看清冗長的合同、認真考慮清楚,便匆忙簽約。結果,“培訓學費”成了要揹負的近兩萬元的貸款;最後,18天的培訓根本學不到東西,實質上是免費打工。類似的騙局套路大同小異,總有人上當,原因也很簡單:求職者(尤其是應屆生)面對就業形勢,情緒焦慮、心情恍惚,對誘惑容易懷有僥倖之心而放鬆警惕。
“招轉培”騙局很快就被受害人識破,然後呢?設局的公司、平臺“跑路”,也找不到它們的行蹤;報警之後,因求職者簽了協議、合同,公安機關有可能以民事糾紛為由不予立案;如走民事途徑維權,一方面取證難度大,另一方面耗不起時間和精力,許多求職者只好自認倒黴招聘。
我認為,對於此類案件,公安機關應該一律以涉嫌詐騙立案,不容不法公司逃離法網招聘。有媒體報道,深圳市公安局寶安分局已對某“人才公司”的“招轉培”案以涉嫌詐騙立案偵查,至今案件仍在偵辦中。這是對的,雖然辦案結局尚未可知,起碼對於這類不法公司起到震懾作用。另外,對當地人社部門應該問責。原因很簡單:公開招聘的騙局套路並不複雜,專職管理部門責無旁貸。無論如何,不能只“建議求職者提高警惕”——這種好心的建議其實就是廣州人說的,“自己執生啦(自己看著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