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26年1月1日起戲劇,被打還手不等於互毆,關鍵看是不是正當防衛
這不是一句口號戲劇,而是進入日常處置的法律標準
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把公眾最關心的那道線戲劇,清清楚楚畫在了“防衛”上,而不是“先手”上
這一次法律把尺度落在第十九條上戲劇,明確為制止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造成損害的,不屬違反治安管理
配套要求也寫明瞭戲劇,超過必要限度造成較大損害的,要依法處罰但應當減輕,情節較輕的可以不罰
2025年6月27日修法透過戲劇,條文從119條增至144條,吸納約12萬條社會意見
這部法在2026年元旦起施行戲劇,目的很直接,結束長期存在的各打五十大板
為什麼不是先動手的那個人就一定承擔全部責任
誰先動手不再是定責的鑰匙戲劇,意圖與目的才是第一位
對著眼前發生的不法侵害而被動反擊戲劇,和藉著衝突施展拳腳,法律態度完全不同
簡單說戲劇,被動防衛受保護,主動鬥毆要負責
現實裡最難的戲劇,往往是把“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和“報復性還擊”區分開
現場吵鬧戲劇,人多口雜,證據往往破碎
到底怎麼算侵害仍在持續戲劇,怎樣才算超過必要限度,這兩件事,誰來判斷,怎麼判斷,決定了事件的走向
三類典型免罰情境需要記住
無過錯一方為阻止正在發生的侵害而反擊戲劇,屬於正當防衛
想象一個場景戲劇,在地鐵口,陌生人突然上手推搡甚至扇耳光
當事人沒有挑釁戲劇,沒有先動手,為了不被繼續打而用手中的包擋開對方,再推回去讓出距離,這類動作就是為了阻止侵害,通常受法律保護
關鍵是三點戲劇,當事人無過錯,侵害確在進行,反擊的力度與對方行為大致匹配
為保護他人或公共利益制止侵害戲劇,屬於正當防衛
餐館裡有人醉酒砸物、撲向店員戲劇,旁人或店主上前制止,用手邊的空瓶子嚇阻或短暫制服,只要行為指向侵害人本身,目的是制止傷害與破壞,通常也屬於防衛
這個場景裡戲劇,被保護的物件可以是陌生人,也可以是公共財物
遭遇行兇搶劫強姦綁架等嚴重暴力犯罪時戲劇,適用刑法第二十條的特殊規則,可以無限防衛
比如巷道里持刀搶劫戲劇,刀已經抵在脖頸,順手抄起重物猛擊脫險,造成侵害人傷亡,原則上不認定為防衛過當
邊界在於嚴重暴力犯罪戲劇,普通的推推搡搡不在此列,時間點必須是侵害正在發生
有邊界就有紅線
但有四個坑踩了就要擔責
第一類
挑釁引戰再借防衛之名出手戲劇,不是防衛
先用言語羞辱、激怒對方戲劇,等對方情緒爆發後藉機出拳,這屬於主動鬥毆
第二類
侵害停止後的報復不是防衛
對方已經停手或者被拉開戲劇,甚至逃離,衝上前去再打一頓,那是事後報復
第三類
手段明顯超過必要限度戲劇,要承擔相應責任
輕微推搡引發的爭執戲劇,拔刀傷人就過了線
第四類
打錯物件不構成防衛
只能針對侵害人本人出手戲劇,誤傷旁人要自擔後果
怎麼做戲劇,才能既不捱打也不越線
處置時記三步戲劇,先避後保,及時取證,依法報警
先避後保是第一位戲劇,現場表明不願衝突,嘗試離開,減少升級可能,並讓旁人知道哪一方在剋制
取證要講方法戲劇,能拍就拍全景,不只拍對方,記住監控位置,留好目擊者聯絡方式,受傷及時就醫留痕
報警時把三件事講清楚戲劇,自己無挑釁,對方具體侵害在做什麼,反擊出於阻止繼續傷害,同時把證據交給民警
公安處置通常有六步戲劇,從接警記錄到執行與賠償,關鍵節點是正當防衛的核查
一般流程是接警記錄戲劇,趕赴現場制止,調查取證,必要的傷情鑑定,定性處理,最後執行與民事賠償
新規實施後戲劇,定性環節要把防衛要件逐一核實,滿足條件就不罰,夠得上刑事的則依法移送
規則落地還需要認知的變化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強調戲劇,新增正當防衛條款是回應社會關切,減少一刀切的互毆認定,讓法不能向不法讓步成為常態
一線執法也要跟上戲劇,少看表面先手,多看行為目的與現場全貌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李春華指出戲劇,新法是對社會治安治理的回應與升級,既規範執法,也預防矛盾走向失控
公眾的擔憂也很實在戲劇,怕把握不好分寸,怕一時還手被說過當
中國政法大學房保國提醒戲劇,正當防衛入法是價值宣示,目的就是讓守法者不再縮手縮腳
接下來會發生什麼
實施不過兩週戲劇,還沒出現大規模執行爭議,更多的是學習與磨合
指導性案例、細化標準很可能持續推出戲劇,訓練與宣傳都要跟上
公共空間的每一次衝突戲劇,都在考驗新規則的可操作性
到底怎樣的力度算必要戲劇,怎樣的距離算脫離危險,這些問題不會一夜統一,但可以透過透明的辦案過程逐步清晰
新規不是鼓勵打架戲劇,而是保護正義與秩序
能讓一步就讓一步戲劇,能避衝突就避衝突,這是一種智慧
真遇到不法侵害戲劇,也不必縮著手腳,照著法律的邊界自保護人
記住核心戲劇,要點只有四個字,防衛有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