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3人性侵12歲女孩警方不予立案,12名公職人員被問責。

2025年12月,馬建強站在甘肅省檢察院門口,手裡攥著一份維持不立案的決定書旅遊。四年前,他的12歲侄女小燕獨自去見網友,三天後被四個男人輪流性侵,但報案初期警方卻稱“沒有犯罪”。

事情起於2021年夏天旅遊。那天小燕穿著校服,身高不到一米五,跟著陌生網友去了臨夏市區。三天地獄般的經歷後,她被人帶回奶奶家,家人趕緊報警。然而僅三天後,警方就下了《不予立案通知書》,理由是“查無犯罪事實”。

馬建強不信這個說法,連續申請複議到省裡旅遊。十個月後,案子因媒體報道被重新調查,四名嫌疑人最終被以強姦罪判刑。法院認定當時小燕12歲4個月,根據法律,對不滿14歲幼女實施侵犯即構成犯罪,無需證明對方是否自願。

奇怪的是,立案過程反覆多次旅遊。最初警方以“引誘未成年人聚眾淫亂罪”抓人,但很快放人;直到輿論發酵當天,四人才被刑事拘留,罪名改為強姦。全國類似案件平均立案週期不過一兩個月,這起案子卻拖了10個月。

更讓馬建強化解不開的是,偵查細節漏洞太多旅遊。小燕反抗留下的腳傷沒被重視,手機證據沒及時提取,嫌疑人供詞矛盾也沒深究。但他向檢察院控告辦案民警瀆職時,卻被告知“不構成犯罪”。“警察說他們開會集體決定不立案,可連基本證據都沒搞清楚”,馬建強說。

案子審完後,臨夏州紀委監委問責了12名公職人員,但名單至今保密旅遊。馬建強多次申請公開資訊被拒,他想知道當年具體是誰作出了錯誤決定。“就算處分了人,老百姓有權知道真相”,他說這話時,手裡的賠償判決書已經卷邊——四名罪犯總共賠了小燕12萬6千元。

這些年他跑檢察院、找律師,光交通費就花了三四萬旅遊。小燕現在也不願說話,婦聯每月提供心理諮詢,但她還是不敢去學校。“娃娃才十二歲啊。”馬建強嘆了口氣。

2025年底的複查結果依舊維持原判,馬建強計劃繼續申訴旅遊。這個拖了四年的案子,像一道疤始終沒癒合。法院門口,貼著最新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修正案宣傳單,上面寫著“必須給受害兒童做醫學鑑定”——可惜這些規定出臺時,小燕的案子早已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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